关于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的信息披露报告〔2025〕05号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9日
江苏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的信息披露报告
〔2025〕05号
特别提示:本行本次1户关联方的授信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披露。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01号)的相关管理要求,现将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与关联客户江苏森达陈家港热电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4月2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关联方江苏森达陈家港热电有限公司实体贷款授信2900万元的议案。江苏森达陈家港热电有限公司是我行股东,2025年3月末持股占比为6.15%,应纳入关联方管理。2025年3月末我行资本净额为211486.19万元,本次授信金额占资本净额1.37%,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江苏森达陈家港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13日,位于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刘仁宝,注册资本10000万元,股权结构:江苏森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200万元,占比42%;江苏森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200万元,占比22%;朱海东出资1800万元,占比18%;朱海峰出资1800万元,占比18%,朱相桂为森达集团实际控制人,朱海峰、朱海东为朱相桂之子,经营范围:热能、电能制造与销售。该公司拥有《电力业务许可证》,编号为1041607-00076,有效期至2027年6月20日;《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20921757968929H001P,有效期至2025年6月14日。该公司为我行股东,持股6.15%,为我行关联方,本次授信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截至2025年4月2日,该公司目前在我行余额为0,在中国银行建湖支行贷款余额为1000万元,由江苏森达沿海热电有限公司保证担保。
三、定价政策
江苏森达陈家港热电有限公司贷款授信2900万元,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年5月7日,合同号为:(响)农商行流循借字【2025】第1617号,贷款期限为2025年5月7日至2028年4月20日,用信天数为1079天,由江苏森达沿海热电有限公司、江苏森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并追加股东江苏森达集团有限公司、朱海东、朱海峰及实际控制人朱相桂保证担保,按照我行大额贷款利率测算表测算贷款用信利率执行3.25%。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
2025年3月末我行资本净额为211486.19万元,本次授信金额2900万元,占资本净额1.37%,根据《响水农村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董事会决议意见
授信方案经过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后,2025年4月23日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就公允性和程序性,发表了独立的认可意见。在公允性方面,本次交易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程序性方面,一是按照公司授信审批制度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与其他客户授信审批程序一致。二是经过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审查以及董事会的审批。三是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报告。
江苏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