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的信息披露报告(〔2025〕4号)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2日
江苏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的信息披露报告
〔2025〕4号
特别提示:本行本次1户关联方的授信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披露。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01号)的相关管理要求,现将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与关联客户响水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授信业务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响水县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是我行股东(2024年12月末持股占比为6.03%),属于响水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按照穿透性原则,以下均纳入关联方管理。响水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31307万元,其中:江苏潮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贷款授信1000万元。
二、交易对手情况
江苏潮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份,位于响水县幸福路原自来水公司厂部内,法人代表朱健,注册资本600万元,由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全额控股,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
该公司在我行贷款余额1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
江苏潮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贷款授信1000万元,担保方式为响水县自来水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按照我行大额贷款利率测算表测算贷款用信利率执行5.84%。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
2024年12月末我行资本净额为196364.25万元,此次授信剔除存单质押后为13807万元,占资本净额7.03%,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董事会决议意见
授信方案经过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后,2025年2月27日,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就公允性和程序性,发表了独立的认可意见。在公允性方面,本次交易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程序性方面,一是按照公司授信审批制度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与其他客户授信审批程序一致。二是经过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审查以及董事会的审批。三是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江苏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