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农村商业银行关于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的信息披露报告〔2025〕11号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9日
江苏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的信息披露报告
〔2025〕11号
特别提示:本行本次2户关联方的授信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披露。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01号)的相关管理要求,现将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的与关联客户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10月22日,授信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方江苏泽华建筑有限公司实体贷款授信2600万元,并将该公司纳入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管理,统一授信36250万元的事项(存量续贷);2025年10月30日,授信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江苏乾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纳入城投集团管理该公司存量授信8300万元按原授信批复(响农商贷委字20240923012号)保持不变的事项(存量续贷),并将江苏泽华建筑有限公司与江苏乾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授信纳入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授信44550万元(其中存单质押贷款9500万元、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8100万元)。
响水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是我行股东,2025年9月末持股占比例为5.56%,是本行的关联方,由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按照穿透性原则,江苏泽华建筑有限公司、江苏乾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应纳入关联方管理。2025年9月末我行资本净额为207912.53万元,此次剔除存单质押贷款9500万元和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8100万元后,授信金额26950万元占资本净额12.96%,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授信总额达到我行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江苏泽华建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4日,位于响水县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王桂洲,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为:响水县福寿园公墓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材、贵金属销售。
经查询征信,截止2025年8月底,企业目前负债余额18480万元,分别为:响水农商行2600万元,以响水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担保;苏商银行南京分行3000万元,以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江苏银行盐城支行4600万元,以响水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担保;稠州银行南京分行1000万元,以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恒丰银行连云港分行6300万元,以响水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南京银行响水支行980万元,以响水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保证金质押担保。
(二)江苏乾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89年6月份,注册地址为开发区沈海高速(灌河大桥)东侧、中山路南侧,法人代表李泽军,注册资本5356万元,其中盐城市灌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717.11万元,占比50.7302%,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671.07万元,占比31.2%,杨茂珍出资330.73万元,占比6.1749%,江苏乾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出资217.09万元,占比4.0532%,梁建东出资140万元,占比2.6139%,李祝江出资140万元,占比2.6139%,宗恭泽出资140万元,占比2.6139%。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公路工程二级总承包;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独立大桥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混凝土生产与销售;水稳混合料、沥青混合料生产与销售;板梁预制安装施工等。
截止9月份,该企业累计营业收入为11685.85万元,净利润609.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0.16%,流动比率2.52,销售利润率为5.22%,从上述财务数据来看,该公司有一定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
三、定价政策
江苏泽华建筑有限公司贷款授信2600万元,本次用信2600万元,签订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合同号为:(响)农商行流循借字【2025】第228号,贷款期限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11月27日,用信天数为364天,以响水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按照我行测算利率贷款用信利率执行5.61%。江苏乾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暂未重新用信。江苏乾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贷款授信8300万元,本次用信700万元,签订日期为2025年12月26日,合同号为:(响)农商行流循借字【2025】第238号,贷款期限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用信天数为364天,以江苏富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根据大额贷款利率测算办法,执行贷款利率4%。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
按照穿透性原则,响水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是我行股东,2025年9月末持股占比例为5.56%,是本行的关联方,由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按照穿透性原则,江苏泽华建筑有限公司、江苏乾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应纳入关联方管理。2025年9月末我行资本净额为207912.53万元,此次剔除存单质押贷款9500万元和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8100万元后,授信金额26950万元占资本净额12.96%,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授信总额达到我行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董事会决议意见
授信方案经过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后,2025年11月28日,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就公允性和程序性,发表了独立的认可意见。在公允性方面,本次交易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程序性方面,一是按照公司授信审批制度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与其他客户授信审批程序一致。二是经过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审查以及董事会的审批。三是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响水农村商业银行
2025年12月29日





